解析:
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行之规定者,依照刑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大量资金后未能及时归还且数额较大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刑罚程度需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股东私自挪用公司资金时,相关处理方式如下所述:
1、凡被判定为挪用资金罪的罪犯,通常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2、若个人从本单位获取了大量资金却无偿还能力,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倘若挪用资金的数目极其庞大,则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责。
然而,如果罪犯能够在启动公诉程序之前将挪用的资金悉数偿还,便可获得从轻或者减轻的刑事判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也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考量,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罪犯,甚至可以考虑减轻乃至撤销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