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法律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所提出的特定程序,相应的经济赔偿标准将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与工资水平进行衡量。
具体而言,若是每满一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至多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年限介于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那么将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如果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数工资即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此时则应依照较高的工资标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经济补偿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换句话说,无论劳动者收入如何之高,都只能获得最长不超过十二年的经济补偿金额。
关于工资这个概念,我们在此要明确它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十二个月之内的平均工资。
其次,对于那些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
最后,如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遵守并执行。
但如果劳动者并不希望如此,又或是劳动合同已经无法再进行履约的话,就需要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全额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