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条款,若企业未能履行购买社会保障责任,其将面临以下严重后果:
首先,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力对拒绝进行社保登记的雇主及其负责人实施罚款处理;
其次,针对那些未能按时足额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企事业单位,社保管理部门也可直接进行罚款处罚;
最后,公司员工有权因上述原因而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