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约期满之时,若雇主未能与劳动者续订该协议,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此时雇主体需按照法定程序,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可依据以下标准核算确定:每满一年时间即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年的用工状况,亦按照一年来计算其应付的经济补偿金额;而对于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在此之外,值得关注的是,假如雇主在解除或终止劳务合同时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例如未提前及时告知劳动者,又或者缺乏合法合理的理由,那么,劳动者有权向雇主提出额外的赔偿请求。
另外,假使雇主确实维持或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然而劳动者却明确表示不愿续签协议,那么,雇主并不承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