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已经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却希望退还相关款项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遵循以下解决方案:
首先,确认该款项的性质——是属于定金还是预付款。若为定金的话,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公司并未出现任何违约的行为,因此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法主张返还相应的定金;
然而,若该款项属于预付款项,则当事人有权请求装修公司予以退还。当然,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对自身的违约行为向装修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