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虚假劳动合同之问题,劳作者有权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点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并要求该仲裁机构对用人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追偿。若发现用人单位恶意编制虚假劳动合同,则员工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或者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引发纠纷时,劳动合同可视为关键性的证据资料。如用人单位存在故意制造伪证行为,人民法院将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罚款乃至拘留惩戒;若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范畴,则需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遵照合法、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及诚实守信等基本原则。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皆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自身职责。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便可解除劳动合同。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必须订立纸质形式的劳动合同书。如已经确定存在劳动关系而未及时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应于入职后1个月内完成签署。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正式用工之前签署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正式开始用工之日起即确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