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当事人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以及关联证据材料。
(二)在接到申请后,如果所有所需条件都已满足,仲裁委员会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确立是否受理该案件。
(三)被请求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后,必须在1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正式的答辩书。若被请求方未能按时提交答辩书,并不影响到仲裁进程的继续进行。
(四)劳动争议仲裁是公开进行的,除非存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公开或该案涉及了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在此前提下,仲裁庭将在开庭前5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以及开庭地点。
(五)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请求方,只要接到了仲裁庭发出的开庭通知,却没有合理原因而拒绝出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于中途擅自离场,那么对于申请方来说,他的申请将视为撤销;对于被请求方,仲裁庭将会直接做出决议。
(六)在仲裁过程中,为了确保问题得到公正解决,仲裁庭会首先尝试调解,在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并形成明确的协议,然后将此协议以调解书的方式记录下来,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调解书将会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