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开始运营业务之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企业的设立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自然人都不允许无营业许可证书以及营业执照从事商业活动;对于未获得相应政府认可的非法经营机构,执法机构应当将其用信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并且公开公布,如果情节严重的,将被判定为非法经营罪行,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过程中,作为经营者,您需要优先考虑经营地点的选择(此处涉及到的是提供房产证明以及进行相关租赁协议的备案)。这其中包含了租赁管理费以及印花税(费用由业主承担)。
此外,选择的场所应该具备房产证明或者经过租赁机构备案的租赁合同书。
接下来,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工商局申请营业登记,并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向他们提交有关经营场地的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以及您的身份证件等。
最后,请关注您开店运营流程中的各项手续问题。在这个问题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将采用哪种最适合的方式来开办自己的店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
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