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试用期间辞去职务的相关事宜,须得在妥善处理之后方可离职,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经用人单位与其员工之间协商并达成一致意愿;
其次如未能在协商过程中达成共识或者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达成一致,则需要在预先向用人单位预告离职意向至少三天,以便用人单位做好相应工作安排以及人员接替,从而确保工作顺利交接;
最后,只有在遵守上述两大原则的基础上,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离开当前雇主。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已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想要主动结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则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对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如此便能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劳动者如果处于试用期阶段,仅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