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时,股东通常无需承当额外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法律明文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需以其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上限来为本公司负责。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公司被赋予了独自的资产权益,且其应以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对所有的债务进行全额偿还,以履行其承担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