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工伤索赔的过程中,赔偿标准并不是基于工伤缴费基数进行计算,而主要是根据工伤员工个人的月均收入来确定。
工伤员工个人工资参数意为该员工在发生工伤或者职业健康问题之前的12个月内,其所缴纳的平均缴费工资。
若该工资超过了统筹地区职工群体平均工资的三倍,则需以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作为计算基准;反之,如果该工资相对较低,还不足于抵消统筹地区职工群体平均工资的六成,同样需要采用这一数据作为参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