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度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一、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度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容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二、法定假日加班后安排补休的,还发加班费吗

1、按现行的规定,休息日加班可以优先补休,但是法定假日加班要支付三倍工资,而不能补休的。实践中,法定节假日就算安排了补休,也还是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2、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袭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百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一键咨询
  • 162****5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2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0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加班费基数按基本工资算合法吗
加班费基数是否以基本工资为准,法律未明确。但通常,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以员工基本工资为基准,按底薪计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双休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加班费基数按基本工资算合法吗
加班费基准以基本工资计算的合法性依据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其加班费用,然而这些费用的核定标准是按照雇员自己的基础工资来进行计算的。换句话说,就是参照每个员工的基本薪资来确定。具体来说,如果在工作时间内被要求加班的话,那么应得的加班费将基于其当月实际总体收入除以按照国家法规所规定的21.75个工作天数再除以每天工作时长8小时后得出的数字,再乘以实际加班时间及相应的倍数之积进行计算。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在业务繁忙,公司事务多的时候,通常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工作。与其对应的就是在这个额外工作时间里的薪酬,大家都不希望自己多付出的辛苦没有对等的回报。所以很多人的心中就有了这个疑问,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来带着大家看一看。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可作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加班工资可按基本工资为基数吗?
员工加班工资不可按基本工资为基数,目前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加班工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应当是以劳动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的工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只有这样的一种计算方式,相对来说对劳动者才是公平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括绩效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在业务繁忙,公司事务多的时候,通常会让员工加班加点的工作。与其对应的就是在这个额外工作时间里的薪酬,大家都不希望自己多付出的辛苦没有对等的回报。所以很多人的心中就有了这个疑问,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吗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小编来带着大家看一看。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
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可作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
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邻居,她女儿在一家私人单位工作,最近单位要求每天加班一个小时,不知道工资怎么算,我想帮忙也问一下加班工资的基数怎么算,每天加班按多少来计算的?
[律师回复]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确实是实务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难在各方为过分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而千方百计的出谋划策,而非法律条文的理解。地方规定中有改变日工资计算标准中的“工作天数”的,也有规定劳资双方可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还有按月工资70%来确定计算基数的,凡此总总无非是为了减少加班工资的实际发放额。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加班费德加班基数按照什么算
加班费用应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薪资为基础计算。用人单位因业务需要延长劳动时长,应支付原基本工资1.5倍的薪酬作为补偿;法定节假日工作,则需支付原基本工资3倍的薪酬作为酬劳。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我们厂里是计件制的核算工资的,平时是8小时工作制,但是一般都要加班4个小时一天,我就不太清楚我们加班的工资应该怎么算,请问加班工资基数包含哪些?加班基数应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
[律师回复] 对于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某员工每月的工资是5000元,其中在工资结构中包括基本工资3000元、还有全勤奖1000元、还有津贴1000元。如在某月法定节假日上班和每日工作9小时。那么加班费用应如何计算。从这个案例中我们首先可以判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因为每日工作时间超过了国家规定的8个小时,另法定节假日上班,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用的。但是应按照多少来计算加班费用呢?就需要确定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劳动法》第44条规定,加班费用是按照工资的150%、300%来支付。通常是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来计算,那么什么是劳动法所指的“工资”?什么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是否可以理解如上述案例5000元均是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是按照3000元基本工资来计算?法律并没有进一步作出明确,所以在实际中计算五花八门,各有各的理解。这里不能不提到2008年6月广东省高级人民、广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显然是带有倾向性的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的保护是不利的。该“指导意见”第28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其认为是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计算基数,如此可以确定为“5000元”,同时接着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从其约定”,也就是说,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什么是正常工资,可以不包括如上1000元全勤奖、1000元的津贴,也就是正常工作时间可以降为“3000元”,接着还规定,“当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该规定告诉用人单位还可以继续与劳动者再进行讨价还价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如广州是“860元/月”。这是立法者、司法者的底线,不能超过,如此看来,该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已经变成“非正常”了。
用人单位第一个要记住的是一定要事先与劳动者约定好加班费用的计算基数,如是不能约定,可以通过单位的薪酬制度作出规定,当然不要低于“860”。如没有约定,就要付出高额的代价。
加班费基数按哪些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加班费基数按什么算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加班费,且不得以换休和调休名义拒绝支付。若在公休日加班,应为劳动者在六个月内安排同等的补休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加班费。
加班费到底按什么基数算,也是劳动者和企业经常“扯皮”的事情,对此,专家特别提醒说,首先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低于 集体合同以及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执行;若无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加班费基数按什么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加班费基数按什么算
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本人工资300%的加班费,且不得以换休和调休名义拒绝支付。若在公休日加班,应为劳动者在六个月内安排同等的补休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对方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加班费。
加班费到底按什么基数算,也是劳动者和企业经常“扯皮”的事情,对此,专家特别提醒说,首先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低于 集体合同以及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执行;若无约定也没有集体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工资基数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吗?
加班工资按照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对加班费有明确的规定时,也是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去执行,一般情况下周末按照两倍工资,法定节假日按照三倍工资来发放的。
10w+浏览
我在国有企业里上班,最近是国庆节,因为与家里人发生了争执,所以没有回去,想留在公司上班,但是不知道加班费怎么算,所以想问问,加班工资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的吗?
[律师回复] 不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超出了标准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都视为加班。按照《劳动法》规定,凡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的,不管该单位是实行计时工资制度还是计件工资制度,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也有一些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须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这种观念也来也深入民心。但是,在以何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准,以及如何计算的问题上,一些朋友就不是很清楚了,下面谈谈如何正确计算加班费。
  
一、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例
1:劳动合同约定你的基本工资是1200元,岗位工资为500元,技术津贴为1000元,则你的标准工资是2700元(1200+500+1000),而不是1200元,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例
2:你的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奖金为400元/月,技术津贴为800元/月,则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2000+400+800),而不是2000元/月,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这显然也是错误的,是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0.92天和16
7.4小时进行折算。例如在例2中按照加班费的计算基数3200元/月计算,则你每日的工资15
2.96元(3200/20.92),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
9.12元(15
2.96/8).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lt;工资支付暂行规定gt;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例如在例2中你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3200元/月,则你每日的标准工资为15
2.96元(3200/月÷20.92天),每小时的平均工资是1
9.12元(15
2.96/天÷8小时).相应的,你在工作日(即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工资每小时为2
8.68元/小时(1
9.12元/小时×
1.5),休息日(即星期六和星期日,注意是整天而不是八小时之外)加班工资每小时为3
8.24元/小时(1
9.12元/小时×2),节假日(包括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节1天,春节3天) 加班工资每小时为5
7.36元/小时(1
9.12元/小时×3).注意!因为节假日是有薪假日,所以在节假日加班的话,你一天的总工资应当是日标准工资加上加班工资,例如在上例2中,你在劳动节每天加班8小时,则你在劳动节的每天总工资是61
1.84元(1
9.12/小时×8小时+5
7.36元/小时×3).而不是45
8.88元(5
7.36元/小时×3).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仍然以例2为准,你所在岗位经过劳动局的审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是一个月,在5月份,你的总工作时间是234小时,其中劳动节加班24小时,则你的加班时间是6
6.6小时(234小时-16
7.4小时).你在劳动节的加班工资则为137
6.64元(24×5
7.36),其他4
2.6小时的加班工资为162
9.02元[(6
6.6-24) ×3
8.24].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仍然以例2举例的标准工资计算,如果你在5月的加班时间为24小时,则单位应当支付你加班工资137
6.64元(24×5
7.36).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例如你所在单位制作一件成衣的单价是3元,单位制定的定额是每天12件(注意! 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那么在你做完12件之后,你在工作日的加班时间每做一件成衣的加班工资应当是
4.5元,休息日应当为6元,法定节假日9元.同时请注意,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不论其采用何种工资制度。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小时最低工资。例如,一个员工2006年7月15日到2007年6月30日在龙岗的一个工厂里面做成衣,每件单价
1.2元,工厂的劳动定额是每个小时做3件,那么,这个工厂就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员工的工资,因为他的时薪只有
3.6元(
1.2×3),低于龙岗地区这个时段的最低工资
4.02元/小时的标准。凡是单位没有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都属于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改进并支付被克扣的加班加点工资及其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存在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劳动违法行为为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部分按照一年计算. 现计算方法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
1.75天(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
1.75天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的一个邻居,她女儿在一家加工厂工作,每天工作八个小时,最近单位要求员工每天加班,我想要帮忙给问一下加班费能按基本工资算吗,计算的基数是多少呢?
[律师回复]
1、劳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应劳合同约定工资作加班费计算基准应注意劳合同工资项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各项工资总作基数计发加班费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项作计算基数
2、劳合同没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明确应实际工资作计算基数凡用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解释》规定工资总额几组部应注意点实际工资都作加班费计算基数加班费、伙食补助劳保护补贴等应扣除能列入计算范围
3、确定职工平均工资平均工资应按照劳社保障部《关于职工全月平均工作间工资折算问题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应定间内计件单价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5、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低工资标准应、低工资标准基数
法规引用
《 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整理,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加班费基数是按基本工资计算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