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申请人及其配偶所需提交的有效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如居民身份证、家庭户籍登记薄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居住证明);对于个体经营业主而言,还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检验真实无误后保留复印件);
2.详细阐述借款人当前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既婚者需出示已婚证书;未婚人士则需出具单身证明材料);
3.若借款人来自其他城市或属于外籍人士或单身状态,需有本地户籍公民为此提供担保;
4.详尽列出借款人以及其配偶的个人收入情况和拥有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
5.记载购房合同内容以及房产预付款收据的具体信息;
6.具备财产共有权者的抵押承诺书;
7.向银行递交的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格。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