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当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在当事人拒不履行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强制执行二审程序;紧接着,法院将进行立案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随后经过申请复议等环节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正式的执行通知,同时采取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