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试用期期间提出离职请求时,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并取得离职证明文件。
用人机构应依照法律规定,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书。
劳动者如需就此作出决定,可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属用人单位进行告知,而若处于试用期阶段,则只需提前3天进行口头或书面通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