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所示:
第一步,预先确立公司的类型、名称、注册资本数目以及各股东及其相应的出资比例,随后您便可选择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现场办理,或者在线提交核名申请以供审核;
第二步,待预审批准通过之后,请严格遵守预约的时间安排,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所有所需的申请文件;
第三步,经过审批程序之后,您将获得营业执照;
最后一步,依据营业执照,您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前往公安局特定的刻章点,申请并获得公司公章、财务专用印章、合同专用印章、法人代表印章以及发票专用印章等各项需要的印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