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遭受恶意投诉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利要求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对自身所造成的损害、更正或删除相关恶意诽谤言论,同时应当向对方致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万一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受害方可直接向执法机构报案寻求帮助;而对于情节较为轻微的违规案例,执法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若涉及到犯罪行为,则会采取刑事拘留等严厉措施。
此外,受害方也可选择前往司法机构提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以此维护自身应得的合法权益。
所谓“恶意投诉”,就是指投诉人出于某些私人目的,不惜歪曲事实、编造谎言,向相关政府机关反映毫无根据的内容以及不存在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