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规则》,劳动者自与用人单位缔结劳动雇佣关系之日起,有义务依法参与社会保险的缴纳。
这意味着,从劳动者进入该单位工作的那一刻起,便是他们开始履行缴纳社保责任的起点;抑或是在签署劳动合同之时,也应该相应地承担起交纳社保费用的责任。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是否有必要在双方签订正式规范的劳动合同时才开始为员工履行社会保险的缴费义务呢?对此,我们发现并无任何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明文规定。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