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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义购买汽车抵税合法吗

3.6w浏览 匿名 2024-04-16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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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以公司名义购置的汽车,在通常情况下,其所获得的进项税额是完全可以予以抵扣的;然而,如果该辆汽车明确指定用于减免税种的项目、团体福利或者私人消费等用途时,则其相应得到的进口税额将不再被允许抵扣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全文
    8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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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义购买汽车抵税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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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汽车可以抵税吗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就不能抵扣(疑似个人消费品则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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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房贷没有还完可以抵押贷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偿清贷款的前提下,房地产仍然具备作为抵押品之资格,允许进行再抵押贷款操作。
然而,请注意以下几点事宜:
在进行再抵押贷款业务时,必须向新债权人详细披露抵押物已为他人设有抵押权的实际状况;
其次,二次抵押所承担的债务责任应以不超过抵押物本身价值或在既有抵押债务之上增加的价值为限;
此外,现有抵押贷款余额不应超过当前市值的七成,且需确保借款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收入来源稳定可靠,同时,其个人信用记录优良。
尤为重要的是,所涉房地产须为市场前景广阔、租售需求旺盛的优质租赁和商业住宅项目。
尽管如此,能否成功办理再抵押贷款仍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年龄、还款能力、薪资水平等因素,以及原抵押贷款银行是否愿意批准此项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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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汽车购置税怎么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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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解除挂名法人
[律师回复] 解析:
担任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确潜藏着潜在的法律风险。
在民事责任方面,一旦产生该类责任,作为公司的实际负责人以及承担主要职责的主体,其所扮演的角色相对有限,除非存在个人过失行为。
然而,若涉及到刑事责任,特别是涉嫌构成单位犯罪时,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情况下,公司作为民法体系中具有独立地位的实体,需自行承担其对外所负有的职责。
法人代表仅为公司对外事务的代表者,所有的民事责任均应由公司而非法人代表来承担。
因此,您应当明确区分以下几个重要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及法人职责的承担。
当公司出现任何问题并受到调查时,首要的责任承担者便是法定代表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如果与公司之间的联系较为疏远,且未直接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建议您尽快退出相关职务,避免成为他人的替罪羊,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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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汽车购置税的征收标准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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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关税多少购置税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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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收据金额错了,如何依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应该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作为依据。
通常情况下,合同金额以及发票金额应当保持一致性。
如若合同金额高于发票金额,这将被视为涉嫌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即偷税漏税;
反之,倘若合同金额低于发票金额,那么这便是涉嫌虚假开具发票。
然而,若此类事件在民事诉讼的场景之下发生,则可以依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来进行判定。
以下是针对该问题的几种常见处理方式:
首先,当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时,这可能是由于合同的一方未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签订金额进行支付所导致的。
具体来说,如果支付金额小于签订金额,那么这将会构成违约行为;
而如果支付金额大于签订金额,那么超出的部分便属于另一方的不当得利,应当予以归还。
其次,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也有可能是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做出的调整。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等因素,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从而对合同签订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因此,这种不一致实际上是合同双方共同对金额的调整,属于合同内容的变更,并不构成违约,亦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有效履行。
最后,合同签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不一致也有可能是合同一方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参照政府定价自行调整支付金额的结果。
在某些合同条款中,赋予了合同一方在市场价格变动等特定情况下,有权按照预先约定的方式调整支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一)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三)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收据。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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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经营所得税计算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计算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我们依据的是每一个税务年度内的总收入,减去相应的各项支出、花费及财产损失之后所剩余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将这个应纳税所得额乘以对应的适用税率,然后再减去特定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国家的规定,各个档次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档,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不超过三万元的情形,税率设定为百分之五;
其次,如果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三万元到九万元之间的话,其税率则调整为百分之十,并且在该范围中的速算扣除数为一千五;
再次,当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在九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时,税率会调整为百分之二十,并且此时的速算扣除数增加到了一万零五百;
最后两个阶段,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额分别在三十万元到五十万元和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其税率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和百分之三十五,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也分别为四万零五百和六万五千五百。
至于经营所得的范畴,它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体工商户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属于经营所得;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收益同样属于经营所得;
此外,个人在依法从事教育、医疗、咨询以及其他各类有偿服务活动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收益也都被视为经营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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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有什么区别
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的最大区别就是纳税对象不同。消费税是由汽车厂家缴纳,而购置税是由车辆购买人缴纳,即消费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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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收购股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拍卖、招标投标、协议转让等法定形式进行;
同时,还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规范合法。
在选择和确定产权转让方式时,必须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各项权益具有明晰的所有权关系,对于权属关系尚不明晰或存在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是严禁进行转让的。
此外,任何民事主体在开展各类民事活动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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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和认筹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认筹与认购之间的差异体现在多个方面,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认购物业是指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正式销售活动开始之前,为了吸引有意向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尽早地向卖方支付认购资金,通常采取了优先选购房屋、享受开盘价格折扣甚至抽取礼品赠送停车位等多种形式。
一般来说,在进行认购过程中,购房者需要预先填写个人购房相关信息,并且支付一定金额的认购资金,该金额大小可能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不等。
在大多数情况下,完成认购之后,买方将会被视为房地产项目的尊贵客户,享有优先挑选房屋以及获得折扣等各项优惠政策。
当房地产项目正式展开销售活动之时,先前已经成功认购的购房者将按照优先等级依次挑选心仪的房屋,选中房屋后便可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倘若买方未能挑选到合适的房屋,开发商则应当全额返还其前期所缴纳的认购资金。
其次,认筹这一概念主要是用于描述开发商许诺在特定期限内并不向认购人意外的任何第三方出售房屋,而认购人也承诺在此期间严格遵守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共同商讨购房相关事宜。
此种认购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点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而并非直接签署合同。
最后,认筹资金的实际用途在于帮助开发商在项目开盘前获取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在短期内迅速回笼大笔资金,以满足开发商的紧急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义乌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应如何追究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收到定金之后出现违约现象时,相应的赔偿方式包括:
(1)若为接收定金的一方出现毁约情形,则需双倍地将定金退还予支付定金的对方;
(2)而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出现毁约情形时,无权请求返还先前所交付的定金。
定金制度的实施意义在于保障债款得以实现,呈现出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主要反映在上述法律中有关“定金罚则”的明文规定之中。
以下列举几种不能应用定金罚则的具体情境:
1.违约定金处罚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存在未能按时履行的违约行为;
其次,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标无法达成。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两个必备条件,才能启动定金罚则;
2.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未履行,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但合同的整体目标并未完全落空。
在此情况下,既应对未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施以定金处罚,同时也不能让定金全部被罚没;
3.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者第三人过错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是否能够适用定金罚则的相关规定。
针对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主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不应适用定金罚则。
然而,若因合同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过错,使得主合同无法履行,此时便应适用定金罚则。
在接受定金处罚后,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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