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孕期合同到期无法续签而产生的赔偿问题,相关法律明确指出,其具体期限应延长至哺乳期结束为止。若公司在原有合同期满时选择终止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则此种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解雇。面对此类情况,职工有权提出要求恢复原来的劳动关系;此时,公司有义务按劳工法规定,继续履行该劳动合同;但如果职工对恢复原有劳动关系表示拒绝或者原有的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公司必须依法依规地给予经济补偿,数额为本企业每年度职工工资的两倍,以该员工个人的工作经历每年增加两期额外薪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