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关于抢劫致人死亡案件的判定问题:
我们通常将其归类于抢劫犯罪行列,且此类犯罪被定义为通过暴力手段、威胁恐吓以及其他非正常的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意图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此类犯罪人员,根据其作案性质,应判处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
若在抢劫过程中导致了受害者的死亡,则该罪犯的刑罚会更为严重,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此外还得面临向死者家属支付罚金或上缴相应财务。
2.对于抢劫罪行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抢劫罪指的是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针对他人财物的所有者和保管者采取当面使用暴力、威胁或是其他不正当手段,强制性地从他们手中夺取了他人财物。
其次,按照我国现行法例制度,对各类公私财物的非法占用都属于犯罪行为,应受到司法机关的追捕和惩罚。
最后,抢劫罪作为一种主观恶意较大、社会危害程度极大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