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公司面临退市,为弥补股民的损失,通常会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该退市公司于旧交易所所流通的股份将交由一家获得代理股份转让业务资质的证券机构主导转让,并且须在不超过45个自然日内完成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程序;
其次,退市公司的所有股东需优先开设股份转让账户,同时办理有关股份确认及转移托管手续,值得注意的是,股份个人股东开立上述账户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由于退市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股东仍有充足时间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待系统正式挂牌后,股东可继续进行此项操作,只是他们的股份得等到两个交易日后才能合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
(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
(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
(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