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过程:
首先应由本公司之全体股东召开会议,通过同意股东方进行股权转让之决议;
接下来,该股东方需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最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完成股权变更之工商登记手续以及股东名册变更等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增资或减资作出决策之权力,因此在实施减资退股时,必须获得股东大会之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
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