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年假的计算方式,其主要是基于员工所累积的工作时长而非首次就业日期。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加以明确,在职员工在任意一家或多家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均须进行累加计算。
对于年假天数的衡量标准,依据员工积累工龄长短而异,例如,工作年限在十年至二十年之间的雇员可享受十天年度带薪休假;同样地,工作年限超过二十年的雇员将有资格享受到十五天的年度带薪休假。
另外,对于在新的就业岗位上就职的员工而言,他们当年的年假天数应当以该单位实际剩余的工作日历天数为准开展折算。
若折算出来的数据不足一整天,那么员工即无权享受该年度年假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