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经由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至最终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这两人仍是合法的婚姻伴侣关系。
在此期间,鉴于他们身为合法夫妇的身份,他们享有共同居住的权益。
然而,在此特殊阶段,尽管双方都享有共同居住的权力,但其中一方可选择弃权,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弃权者须与配偶继续同居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