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阁下已经深思熟虑后决定辞去现有职务,然而老板并不对此表示赞同,那么贵方可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文来采取必要的措置。
以下所列正是贵方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
首先预定地通知雇主。
依据该法之规定,正式员工作为正式员工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而对于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而言,其则需提前三日进行通知。
1234567接下来,妥善保存沟通记录。
在此协商过程之中,贵方应当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沟通往来纪录,其中或许包括同公司管理层的晤谈纪要、签署的劳务合同以及相关的政策性文件等等,因为这些资料在日后处理劳资纠纷时有可能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2由于误解或疏忽等原因,确实有可能对自身权益造成损害。
为此,贵方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
从律师那获取专业的法律指导,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咨询及帮助。
5若发现公司拖欠薪资、拒绝开具离职证明或者对您顺利投入新工作产生阻碍等情况,您有权向上属地区的劳动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4若与公司未能达成有效谅解,那么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向劳动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诉,并主张解除现存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欠薪,以及适当的经济赔偿金额。
38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尽管法律已明确规定了提前告知的期限,但实际上,若得到公司认可,贵方可尝试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离职手续。
但若公司始终不予批准,贵方还是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履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