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开庭审判之前,被告可能要进行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首先,依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交详尽的答辩书;
其次,在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积极主张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立场;除了上述两点之外,还应该核实并准确地确定开庭日期并按时出席法庭,提前为可能出现的辩论做好充足且周密的准备工作。
如此一来,待全部所需资料备齐后,法院即会按计划召开法庭审判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