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凡满足所经营期间累计应征收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要求,且持续时间未超过12个自然月或者4个自然季的纳税人,将被归类为准则纳税人;若未能达到此标准,其身份则暂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以下两条规定将对划分纳税人角色起到关键作用:
首先,如果一家企业的主要业务是生产并提供应税服务(特别强调的是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那么只要年营业额达到100万美元以上,该公司就有资格被界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次,如果一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是从事货物批发零售业,那么只有当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80万美元以上,才能够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的范畴。
对于工业企业来说,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00万美元,对于商品流通企业来说,年度销售收入低于180万美元的,都将暂时被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行列;
然而,一旦超越这个界限,它们就有条件成为一般的纳税人。
法律依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