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在未发生发货行为之前,商家明确表示不接受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之情形,消费者仍然具有权力进行退款申请。
但若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未能达到法定标准以及双方事先协商达成的共识,消费者可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和双方的约定来执行退换货操作,或是让商家承担相应的维修、替换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