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如涉及以下任何一种状况,那么将必须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首先,若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用途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并且这些资金被用于非法活动;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达到了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但这些钱财却被用于私人盈利性质的活动;
再者,如果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用途并达到一万元至三万元的标准,且这笔贷款已超過了至少三个月仍未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挪用公款虽用于个人,但也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提供给其他人使用。
另外,即使该款项用于私人所有公司或是私有企业,也将视为挪用公款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