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审理案件时,首要的任务是对犯罪事实进行全面且清晰的核实和认定,确保充足的证据支持着相关主张。
其次,须根据实际情况撰写起诉意见书,以及带上相关的案卷以及为佐证而收集的证据,提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与决定。
同时,应将案件的移送状况通知到犯罪嫌疑人及其代理的律师,以便于他们能够实时跟进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