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详尽步骤如下:
首先,提名合适的候选人。
若候选人为公司员工,则需依照相关规定经由全体员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
其次,召集全体股东举行股东大会并进行公开公正的投票决议;
接下来,对投票选出的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的监督评议;
最后,待公示期满后,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正式任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