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证明夫妻间分居事实的有效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首先,可以提供一方向外租赁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是拥有者的房产证明。
其次,如果当事人签订了关于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
第三,如若涉事双方的朋友、亲属能够出面作证并提供相关消息,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
最后,如果能提供当事人之间往来的通信、电子邮件以及手机短信息等文本资料亦可作为证明材料被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