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因报案提供嫖娼信息而遭遇欺诈的行为,当事人将面临拘留惩戒。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涉及有卖淫、嫖娼等不当行径者,可以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同时并罚金额上限为人民币五千元整;若情节较轻者,则可给予五天以内的拘留或数额不高于五百元的罚金处罚。
此外,在公共场合进行拉客招嫖行为的,也将面临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金处罚。
而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中所指出的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同样处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拘留,并可以并罚金额五百元以下;若情节严重者,将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可并罚最高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