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该调解协议系由协议双方在完全自主意愿下达成,且调解过程经过公安机关的参与与协调,协议当中的所有条款均得到示明并被协议方确认后,那么这一协议便可视为已完成了调解程序。
然而,如若发现调解协议中存在欺诈、胁迫或明显失衡行为,相关方可能有权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