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所涉及到的赔偿事宜,具体的标准规定为:
在劳务外包的环境下,若劳动合同被终止,那么雇主有责任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该类补偿根据劳动者在其所在单位的服务期限进行核算,即每满一整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标准。
但如果劳动者的服务期长达六个月却不足一年,我们仍会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金额。
至于不满六个月的情况,则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