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签署劳动合同时未向劳动提供方交付一份并不意味着这份劳动合同便失效。
然而须注意的是,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某种形式的欺骗、恐吓行为,或在劳动合中排除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又或者免除了雇佣方的法定职责,亦或是该合同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那么这确实可能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