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作为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和需要,与被雇佣人员区别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法律上有重要意义,与用人单位也有重大利害关系。反之作为被雇佣人员,更要深签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因为,一旦选择错误,就意味着员工的合法权益将很有可能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这两者都可以,由实际情况来决定,劳务合同一般像雇主跟保姆之间签订的,两者差别很大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承担着很大的责任,比如必须为员工缴纳相关保险,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等等,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而劳务合同主要受《民法典》调整,等价有偿付报酬。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而劳务合同(如承揽、加工、运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畴。
(2)合同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必然是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既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或法人之间。
(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指挥管理,他的劳动被看做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如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一定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而在劳务合同中,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既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又可以签订劳务合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并没有固定的要求,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法律地位不同,订立合同的主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劳务合同可以发生于公民和法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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