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农村坟场的相关法律要求如下所述:
首先,明确规定设定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以及其他殡葬设施的行为须得到授权方能实施。
未经授权,任何个体或组织都不能擅自建立此类陵园。
另外,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向村外人提供墓穴用地服务。
严禁设立和恢复封建宗族墓地。
其次,对于可能修建坟墓的地方实施了严格的限制规定。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要求禁止在耕地范围内建设墓地;若有违反该法律规定,占用耕地建立墓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的土地行政部门责令其在限期内进行修正或整治,并可同时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至犯罪程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还禁止在以下区域建造坟墓:
(1)耕地和林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其河堤附近以及水源保护区;
(4)铁路和公路干线两侧。
上述条款范围内现存的坟墓,除了那些受到国家保护且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得以保留外,其余均应限期迁移或深埋,不得留下任何坟头痕迹。
法律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