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二次上诉审判中提交新证据的相关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证据的提交必须在二次上诉的法庭审理正式开始之前进行,或者应该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被提出来;其次,如果案件无需进行开庭审理,那么新证据的提交则应该在由人民法院所设定的特定时间段之内完成。
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新证据,实际上就是指在首次庭审结束之后新发现的证据,又或者是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曾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未能获得批准,而在二次上诉的过程中,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理应批准并按照当事人的申请予以调取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