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本例中之工人在正常下班并进入法定休息时段后突然离世,通常情况下则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然而,如果这位工人曾经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计划,那么他/她的近亲便能够依照规定条件,向养老保险基金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的请求。
其中,丧葬补助金将根据该工人死亡当时的本省当年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予以计算;
至于抚恤金部分,则将按照死亡之时的本省当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参照投保人本人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发放月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