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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息时间猝死的赔偿

4w浏览 匿名 2024-04-18 云南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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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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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倘若本例中之工人在正常下班并进入法定休息时段后突然离世,通常情况下则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事故。
    然而,如果这位工人曾经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计划,那么他/她的近亲便能够依照规定条件,向养老保险基金提出申领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的请求。
    其中,丧葬补助金将根据该工人死亡当时的本省当年城镇居民月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予以计算;
    至于抚恤金部分,则将按照死亡之时的本省当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数,参照投保人本人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发放月份。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全文
    1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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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吗?
员工午休猝死属于工伤,午休属于在工作场合和工作时间。具体工伤赔偿需要根据死者的工作强度、工作有无职业病史、死亡原因等详细情况决定赔偿金额项目。其中死亡原因与工作相关的,确认工伤的可能性较大,工伤鉴定也要及时进行,一刻也不能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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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社保欠费但是减员成功算办理成功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实际状况的具体解析,我们发现社保暂停现象多因员工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缴费义务所致,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经离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尽管社保暂停与社保减员都会对相关员工在保险方面产生相应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并非负面的。
就社保暂停而言,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关于二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如下:
首先,在执行方式上有显著的不同,社保暂停是指暂时停止支付社保费用,以便在之后的时间里能够重新启动缴费流程;
而社保减员则意味着员工已被从社保参保名单中予以去除。
其次,在实施形式上亦有所区别,社保暂停是由于员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时履行缴费义务,可能处于在职或离职等多种状态;
而社保减员则是由于员工已经离职,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停保操作,也即员工的工作状态已经不再适宜继续享受社保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
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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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如何退休
[律师回复] 解析:
被判处有罪、并依法接受监狱改造的人士,当他们刑期届满并且满足法定的退休年龄要求时,有权与普通民众一样自行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退休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原始档案资料及身份证明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核算工作,以确定最终的退休福利待遇。
在核定工作完成之后,退休福利待遇将于申请人生日的下个月份正式开始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而言,如果其在1987年前曾有过视为工作年限的经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部分年限应予以扣除;
同时,若在服刑期间已经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那么这段时间内的缴费年限同样应该从总年限中扣除。
剩余的时间段则全部计入到申请人的缴费年限之中。
按照以上的计算准则,来确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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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午休猝死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午休猝死算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在工作的场所,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所伤害,才能够是属于工作性的伤害,如果不符合这个条件的话,那么是不能够算作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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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务关系员工受伤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动契约的履行过程中,如雇员遭受了工伤伤害,雇主(即用人单位)须对其所导致的损害负有赔偿之责。
具体而言,雇员在执行雇佣任务时受到人身损害,雇主理应对此负责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者对雇员的人身损害负有责任,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要求该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向雇主提出索赔要求。
在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他亦可向该第三者寻求追偿。
此外,当个人与他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且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行为而给他人带来损害时,则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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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购买工伤保险死亡由谁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职工在未交纳工伤保险情况下不幸丧生时,若有关部门经过细致调查与审理后将此定格为职业伤害事故,那么责任方用人单位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保险福利项目以及相应的标准,向受害者家属支付相应赔偿金。
反之,如用人单位决定及时补充缴纳工伤保险,则对于补交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应由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会联合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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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午休猝死是否算工伤?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午休猝死是否算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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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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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午休猝死算不算工伤?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者午休猝死算不算工伤?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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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试用期被裁员有哪些合法权益需要维护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认定未能满足录用条件,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倘若企业确系无端地终止劳动关系,构成了违背劳动合同法之不当行为,那么该公司必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来向劳动者提供赔偿。
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则以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为依据,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进行支付。
对于从业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者而言,视作一年计算;
若未满六个月者,将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然而,劳动者每月所得工资如高于其所属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者;
此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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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午休猝死是否算工伤?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者午休猝死是否算工伤?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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