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在同一月份内申请的失业保险金,还是在不同月份间申请但达到要求后的失业保险金,其发放的时间都将根据该自然月份进行计算。
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中所明确规范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款,便可顺利申领到这份保障公民度过失业期的资金。
这意味着,无论您作为劳动者已经成功领取过多少次失业保险金,只要持续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便有资格
再次申请并获得该项福利。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