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补地价款的计算方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当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用途、容积率以及建筑物高度等受到城市规划限制的因素进行变更时,补地价款应等于变更后土地价格减去变更前的土地价格;
第二种,若仅针对土地容积率这一变量发生变化,而楼面地价未发生改变,此时补地价款应等于原有的楼面地价乘以现今的容积率与原容积率之间的差值;
最后一种,即在既有容积率和楼面地价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补地价款应等于现行的楼面地价乘以现今的容积率再减去原始的楼面地价乘以原容积率的结果。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