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时若未及时报案,在过去的一天后仍可选择进行报警处理。
需注意的是,即便在事故发生时经初步检查并无明显伤情,但在日后发现实际受到伤害,并且确有证据证实该伤害系由肇事行为直接引发的情况下,受害方依然有权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请求。
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首先应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各方责任承担的具体比例。
在此基础上,您们可以将对方及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依据事故认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对您们进行赔偿;如赔偿金额不足,则剩余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规定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
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尽快陪同受害人前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因为任何因撞击导致的身体损伤都可能涉及到赔偿问题,通常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方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