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土地所有权界定中,我们通常遵循“户”作为基本原则进行操作。
因此,当关于上述问题进行产权确认时,若大儿子和小儿子已正式完成分户程序,那么该房屋以及其占用的宅基地应归属大儿子所有,而小儿子并无相应权利共享。
从法定遗嘱继承的角度来看,小儿子将被视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