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劳动关系中,倘若雇员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那么这位雇员将有权选择提出离职,无需遵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程序,且在这种情况下,他或她是有权请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规定: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