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司登记注册的全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第一步、事先进行公司名字的严格核准工作。
在确认了待成立公司的性质、公司的命名方式、注册资金额度、各个股东及其相应的投资比例之后,便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现场或者网上提交企业名称核准的申请。
完成这一步骤,接着需要进行第二步操作,即在企业名称被成功核准并获得批准以后,紧接着就必须对拟成立公司的注册地址信息、高级管理者情况、以及经营的业务领域等重要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明确和确认,然后采取在线方式提交预设的相关申请预审核资料。
当成功通过在线预审以后,根据预先预约好的时间,必须前往营业行政管理局亲手递交已经准备完备的申请材料。
第三个步骤是拿到公司营业合法证书。
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由其颁发的准许设立登记通知书,并且须带上设立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以此来顺利地从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回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接下来就是要开展第四个步骤的行动,即刻制相关的印鉴。
当公司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到手以后,必须立即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地点,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以下几项刻章事宜:
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专用章以及税务发票专用章等各类行政物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