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符合下列条件下,订立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有效:
1.遗嘱人必须处于生命所面临危险之紧急情况;
2.在立下口头遗嘱之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须有两位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予以见证;
4.遗嘱人应通过口述形式来表露对财产处置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