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由于它违背了我国的《劳动法》以及《社会保险法》。
若遇到这类困境,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相关维权机构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企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也会要求公司支付给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企业作为有义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主体,必须在其建立之初便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的年检材料,并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的30天内,为每一位雇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此外,党组织还须依照法律规定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项目的缴费责任,需要经过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共同协商来决定具体的分担比例。
对于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险种,所需的全部缴费义务则完全由经营主独自承担。
企业应按照社会保险部门的安排,以单位的名义统一从工资中扣除,并为雇员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同时,母公司还应该定期将该月份全体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的详细情况通知各雇员,确保员工对此有所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