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遭受非因公伤害而需要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该员工可享受病假的福利待遇或者领取疾病救济费用。
在此时间段内,企业有责任按照特定准则向员工支付其病假工资或是疾病救济费用。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分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用可以低于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
《劳动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超出医疗期的,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